法眼|高温炙烤下,哪些民生权益亟待法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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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张子慧

连日来,持续高温席卷全国,多地进入“炙烤模式”。据济南市气象台7月9日发布的预警,预计7月中旬全市大范围高温仍将持续,15日至18日局部地区出现43℃极值高温,可能突破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济南市日最高气温历史极值。
面对高温“烤”验,劳动者的高温权益保障是否到位?公共安全风险责任谁来担?政府应急响应如何真正“动”起来?聚焦这些关乎民生切身权益的法治议题,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了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从劳动保障、公共安全、政府应急三方面,剖析了当前法规政策存在的执行困境与空白地带。
高温劳动权益保障:
让“纸面规定”转化为“硬核保护”
近期高温天气持续,天气预报显示部分地区气温维持在三十七八摄氏度,但实际体感温度常常远超预报。据温州晚报消息,一名卡车司机在车内高温环境下被诊断为“热射病”。
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锋表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已构建基础保护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完整的劳动者高温保护体系,例如:
高温津贴,日最高气温≥35℃露天作业或室内≥33℃时,用人单位应当发放津贴,且不得以西瓜、冷饮等实物替代。
工时限制:日最高气温≥37℃时,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工伤认定:职业性中暑(热射病)被纳入职业病范畴,符合条件者可认定工伤。
同时,李彦锋直言,实践执行过程中存在监管力度不均、中小企业违规成本低、劳动者因担心失业不敢维权等问题。
对此,他建议优化高温应急措施的强制执行力:明确高温作业限制、津贴发放的硬性规定,例如将“40℃以上必须停工”等条款与行政处罚直接挂钩,对违规企业处以高额罚款,明确具体罚款金额、责任人追责方式(如纳入信用黑名单),避免规定弹性化。
同时,应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探索建立热射病工伤认定绿色通道,明确企业需留存劳动者的高温作业记录、津贴发放凭证,举证责任向企业倾斜,减少劳动者取证困难。
北京炜衡(烟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骏指出,不同行业的高温作业界定、高温津贴标准调整机制、高温引发职业病的认定流程等,仍存在诸多模糊地带。不少户外劳动者中暑身亡后拿不到补偿,不得不通过仲裁维权。
周骏直言,问题的核心在于现行规定缺乏刚性约束力和主动监管机制。2012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虽明确了作业限制及津贴要求,但“高温不停工”“津贴被克扣”等情况频发,背后是责任认定模糊、惩处细则不明,以及劳动者维权成本过高——尤其新业态从业者因劳动关系模糊常被排除在保障外。
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于静认为,应规定平台刚性责任,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平台需按订单量折算发放津贴,并为每人投保热射病专项保险。
针对遭遇高温津贴克扣、违规作业等违法行为,于静建议推行“高温权益一键通”权益保护模式:劳动者通过扫码上传工作定位、实时温度截图及工资条,系统可自动生成法律投诉书并直达监管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可按实际情况,对高温侵权案件实行“3日内开庭、7日出裁决书”的快速处理机制,同时明确企业需自行举证已采取防暑措施。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
填补法律空白避免“高温次生灾害”
在高温引发的公共安全与财产风险领域,相关法律条文同样亟待细化完善。
周骏以车辆自燃事故为例:依据民法典及产品质量法,若因车辆质量缺陷导致自燃,消费者可向厂商索赔;但针对高温环境下的车辆安全标准,目前尚无专门规范,导致事故责任认定常存争议。
此外,公共设施管护层面也存在模糊性。电力部门对变压器的维护、物业公司对小区电梯的管理等,在高温期间应承担哪些具体责任,相关法律条文缺乏明确界定。
“唯有填补这些法律空白,才能避免责任推诿,保障公众财产安全。”周骏认为,需通过立法细化解决,一方面明确不同主体对高温下公共设施安全运营的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求企业对高温环境下的产品安全履行警示义务。同时需建立立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高温灾害频率及新型风险点,定期修订完善相关条文,并配套司法解释与实施细则,确保可操作性。
政府应急响应机制:
从“预警发布”到“法治化行动”升级
“政府应急响应的法治化程度,直接关乎民生保障成效。”周骏直言。尽管《突发事件应对法》已将高温纳入灾害应对体系,但各地落实情况千差万别。不少地方应对措施仍停留于发布预警,对于红色预警生效后是否必须停工停课、纳凉点建设标准与运营规范等关键问题,尚未形成清晰且具强制力的规定,导致政策效力打折。
“极端高温下,考验的不只是气象监测精准度,更在于政府各部门应急响应的协同效能与执行力度。”周骏表示,从民政部门对孤寡老人、流浪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兜底救助,到卫健部门对中暑急救药品、绿色通道的资源调配,每一环节都需通过明确法律条文固化责任边界、规范响应流程,确保应急体系高效运转。
针对政府部门监管机制,李彦锋提出应推动主动监管与预警联动:通过劳动监察部门与气象部门实时联动,在高温预警发布时自动触发专项检查,重点核查作业单位停工安排及防暑降温措施执行情况,实现监管模式从“被动响应举报”向“主动上门督查”的根本转变。
于静则聚焦脆弱群体防护,建议建立社区高温防护名册制度:对独居老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群体实施网格化“一人一策”管理,遇红色高温预警强制启动网格员“一对一”上门机制,核查降温设备运行状态并配送防暑物资;若监护人失职导致上述群体暴露于高温风险,授权社区或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临时监护令,由政府指定临时监护人实施接管直至风险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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