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新增建设70个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
-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6 01:46:0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为落实2025年度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项目,支持产业链头部企业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培训评价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5—2026年,将支持各地新增建设70个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其中家政、养老、护理服务类实训基地10家以上,打造集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比武、技能交流等为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载体,基本形成覆盖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重点产业行业和我省急需紧缺工种的技能人才培养矩阵和推广网络。
优先支持龙头企业
申报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
申报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要符合什么条件?《通知》明确,申报主体为企业,优先支持工信部门公布的现有龙头企业、龙头培育企业和福建省制造业、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100强企业,已建成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不重复申报。
同时,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评价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规章制度,具备开展企业自主评价的资质或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要具有1个以上紧缺特色职业技能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和相匹配的实训场地、设备。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能力,上一年度或申报前12个月相应职业的技能培训(含补贴性培训、企业内训及其他市场化培训等)不少于200人次;至少与1家技工院校、高等院校或职业院校建立稳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合作关系。
此外,对申报省级家政、养老、护理服务产业链龙头企业实训基地的单位,还须符合申报前一年的营业额超500万元、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培训专用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条件。
项目申报工作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
新建头部企业实训基地
建设当年按100万元补助进行拨补
《通知》也对项目补助方式、补助经费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
其中,新建的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建设当年按照100万元建设补助进行拨补;2025—2026年两年完成取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次原则上不少于480人次,其中高级工及以上不少于168人次(家政、养老、护理服务实训基地除外),且校企合作用人单位和学员培训满意率均达到85%以上的,经市级人社、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于2027年6月底前再拨付1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2024年全省已建的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经市级人社、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于2026年6月底前再拨付1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两年建设期满未达到上述产出指标的基地,给予一年改进期,改进期满完成两年产出指标的,市级人社、财政部门再拨付1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改进期满仍未完成的,不再拨付建设补助资金。建设期满后各基地应至少完成1个或1个以上专业(职业、工种)的人才培训评价体系构建工作,评价取证人数不少于240人次/年。
值得注意的是,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含2024年已建的6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需主要用于购置技能培训和评价设备、完善培训和评价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等。
编辑:郭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