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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确!免收停车费

    按照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头市财政局、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包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包发改价费字﹝2022﹞398号)第十二条规定:“持有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所有停车设施免收机动车

    2025-05-08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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